首先请大家投个票
说结论:不违法,我国央行的政策是一以贯之的,从2013年到2018年发布的各个政策原文(文中我会给出原文链接)中都有明确我国公民有买卖比特币的自由,普通投资者在互联网上买卖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不违法。
不能因为去年我国否定了ICO、封锁了一些交易平台就想当然认为买卖比特币违法了。很多人对我国限制数字货币ICO的举措有误解,说什么买比特币算违法了、国家不让人赚钱了什么的,原因就是这些人只会以讹传讹,再加上有受迫害妄想症,无端地抨击政府,而从不看政策原文。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不管你炒什么,第一个原则就是不能违反本国法律。区块链频道讲求实际,建议大家点开政策原文进行学习。
http://www.gov.cn/xinwen/2017-09/04/content_5222657.htm政策第一条实际上是给代币发行ICO定性。将ICO定性为非法集资,并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认清,我们投资的“虚拟货币”,本质上在我国不能当做货币,只能算一种有价值的虚拟商品。你可以将其想象为一块石头,只是因为有一部分人愿意出钱买你的石头,所以你的石头有价值。但不是货币,这一点要说清楚。现在谁在国内出头搞ICO就是犯罪,政策说的很清楚,但并未对普通投资者的行为进行限制。
政策第二条要求所有ICO活动立即停止,已完成的要清退。
政策第三条对ICO交易平台做出限制。要求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币直接的交易活动,相当于限制了平台对个人(B2C)的法币交易,但是规定并没有明确限制平台用户之间的个人交易,因此现在大多交易平台基本都转为C2C模式,也就是现在的场外交易。此条政策后面提到不得为代币、虚拟币提供定价或信息中介服务,针对这一点,交易平台方面的解释是法币与代币、虚拟币的交易定价权都由用户个人决定,只要你定的价有人买就算定价合理,而且平台不为交易双方牵线,也不收取中介费,因此也不算是提供这方面的中介服务。至于交易平台的行为算不算打擦边球,我们普通人不好判断和定性,相关部门肯定对此有定性。
政策第四条实际上是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行为,第六条要求各行业组织自律,这两条都与我们普通投资者关系不大。
政策第五条提示大众应该严防ICO风险,“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面对如此高的ICO风险,我国政府确实是采取保护公民的态度的,因为要是有大量投资者破产必将严重扰乱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此条政策的反过来看就表示,普通投资者的行为并不违法也不违规,这点我国的政策是明确的,请投资者放心。
其实
,央行早在2013年12月《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http://www.gov.cn/gzdt/2013-12/05/content_2542751.htm 里就已明确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因此,你的投资一直都是自由且合法的,但如果选择了投资,就应该自担风险。要是被骗子骗了,只能怪你自己认知不够,而不能怪政府,因为政府早就提醒你了。
总之,普通投资者要明确的是:第一,在我国内比特币等虚拟币不具有货币的地位,我们叫加密货币其实是不准确地,严格上应该叫“代币”或“虚拟货币”,并打上引号。第二,交易平台的行为自有法律法规约束他们,至于有的平台打擦边球,对这些行为违法与否我们应该做到心中有数。第三,还是要说防范风险、量力而行,不能看到有人发财了就心里痒痒。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投资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自由,但投资都应自担风险,不能投资失败了就到某某公司门前闹事,我国政府早就进行风险提示了。第四,币圈很多人不必再偷偷摸摸、猥琐发育,以为上个外网买个币就见不得人了,请挺起腰杆做人,走在科技的前沿不丢人。
特公开本文,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