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中,按照省厅为期百日打击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城区都亭、东城派出所突击查处2个网吧,进行“挖矿”的违法场所,现场查获正在工作的“矿机”共60余台。
经调查,网吧业主交待,因受疫情影响,网吧生意惨淡,大量电脑闲置,长期不使用极易损坏开不了机,网吧工作人员就利用闲置电脑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币种为ETH)活动。
网安民警针对这两个网吧进行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对业主及工作人员宣讲了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一个部门2021年9月下发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责令其立即改正,停止“挖矿”行为,并依法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利川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将落实常态化监管,对辖区网吧、酒店 、IDC机房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其中存在的虚拟币“挖矿”行为,形成持续整治高压态势。
你家里有“矿”么?
如果没有
也不要随便“挖”!
何为“挖矿”?
“挖矿”是指“矿工”根据设计者提供的开源软件,提供一定的计算机运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解的过程,求得特解的“矿工”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奖励。
所需的“铲子”就是配置较高,运算速度足够快的计算机,“矿工”也就是操纵电脑的使用者。
可自由“挖矿”么?
不可以!国家不允许“挖矿”!
“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据相关报道显示,一家利用数据业务作为掩护,专门进行“挖矿”的企业,月均耗电量达到了2500万度电,而该企业一年的纳税金额仅为25万元。这还只是一个“挖矿”企业的耗电量,这些企业就像一个个张开大嘴的贪婪巨兽,不断吞噬着我国宝贵的能源资源。
原标题:《闲置电脑变“挖矿机”,利川两家网吧被查处!》